2008年6月13日 星期五

氣候變遷 要積極面對

中國時報 2008.05.29  柳中明

     破記錄的四川震災與緬甸風災,再一次觸動人類心中最深沉的畏懼:天災是如此無情,生命又是何等脆弱。這個想法,正透過世界各國的媒體,連續十多天,每日不斷地向全球各角落傳輸出去。某位婦人在災後九日後仍倖存的新聞,不是只在華人世界中轉述,而是以許多不同的語言述說著,每個人都因此向自己的內心望去:我呢?我會如何?

     若果九二一大地震曾經教育台灣人民,那麼五月天災正在全球發動一次最大規模的洗腦運動。這一次很像九一一恐怖攻擊發生之後,全世界因美國受害而震驚,各國因此重新檢視恐怖行動,重新調整國家安全防禦體系。地震、豪雨、狂風、巨浪,隨時可能威脅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在媒體巨細靡遺地描述下,大家都在關心:我們準備好面對隨時可能發生的天災威脅嗎?

     在大自然的許多威脅中,僅有全球氣候暖化下的氣候異常趨勢,獲得國際多數學者認同,即是有跡可循的正在增加,如北大西洋的颶風強度愈趨強烈與頻繁,各地降雨的時間在減少,但是破記錄的降雨事件正在增加。人為長期排放溫室氣體的影響,已認定是無法忽視的重要因素。

     因此,促成「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京都議定書」的制定,期以抑制溫室氣體排放,穩定氣候變遷,減少異常氣象災害的發生。但是,趨勢已無法阻擋,全球氣溫在本世紀將至少上升○.六度,我們除了為了下一代要積極抑制溫室氣體排放,還需為了自己要積極適應氣候變遷。

     「京都議定書」中為了落後的第三世界國家,成立「氣候變遷適應基金」,期以提供如緬甸適應未來更多風災下,所需進行之各項基礎設施興建所需要的經費。基金的經費並非來自各國捐助,而是在第一世界國家所進行之彈性減量機制中,需要獲得公約認可者,要求撥出固定比率的經費於此基金中。

     美國參議院待表決通過的「國家氣候安全法」,部分類似我國「溫室氣體減量法」,但要求成立「氣候變遷適應基金」。其立論點是:國家不可能在每次天災後,要靠民眾捐款或是政府的緊急預備基金來進行災害救濟與基礎設置重新興建。政府赤字與政客惡意挪用公款,將讓國家無法面對長期必然發生的更多異常氣象災害。所以,當政府以總量管制原則來進行溫室氣體減量時,必然推動排放交易等彈性措施,政府就當在每項交易或需經同意認可的專案中,抽取一定比率的經費,提供基金使用。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法」應修改為「國家氣候安全法」,並正式啟動「氣候變遷適應基金」,以因應未來更多破記錄的天災。

     (作者為臺灣大學全球變遷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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