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4日 星期二

苗縣設公司 出售排碳權

苗栗縣政府縣營事業「苗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昨天揭牌,將經營出售排碳權的新能源生意,包括種樹、風力發電、太陽能和砂石、矽礦開採;南投及台東縣政府表示也有意跟進。

苗栗縣長劉政鴻說,未來工業廠商在銷售時得負擔碳稅,也可以向其他國家購買排碳權;苗縣空氣品質佳,可大量造林,加上風力、太陽能發電可因減碳而賣排碳權,光是苗縣每年就至少有五億元商機。

苗能公司董事長由前行政院主計長韋伯韜(原名韋端)出任,營運後接受議會監督,獲益將挹助縣庫;縣府也計畫讓縣民參與,出售排碳權。

「怎可能坐等法令通過?」劉政鴻說,國際貨物運銷明年開徵碳稅,相關的溫室氣體減量法,預估今年七月間通過,「苗栗要走在前面」。苗能公司率先「賣空氣」,若想要等中央補助,根本來不及,乾脆設縣營事業籌錢。

苗能公司顧問李世勛表示,排碳權每噸叫價廿八歐元,苗栗縣有一千七百家工廠和一萬四千七百家公司,光是明年的碳稅就有五億元,「無人處理,有如水般,嘩啦啦流掉」。

李世勛說,台灣已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這是大勢所趨,苗能將和中華電信合作,建置溫室氣體減量實驗網路服務中心,未來透過網路交易,並訓練調查及計算排碳人員。

「每個家庭都有排碳權可出售」,李世勛說一般家戶不可能向大公司出售小額排碳權,苗能公司彙整出售,收取百分之卅到七十的處理費;苗能也將推廣風力發電、建「綠房子」,既節能減碳,每個家庭還可累積排碳權出售。

澎湖縣長王乾發及花蓮縣政府秘書長黃吉杉表示,排碳權牽涉廠商配合意願、計算標準,建議由中央統一標準,讓地方依循。

【2008/06/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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