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2日 星期日

「減碳無法源 沒辦法監督」

環保署昨天有條件通過中龍鋼鐵擴建案,要求中龍必須承諾,未來「溫室氣體減量法」通過後,將依國家核配的減量目標達成減量。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說,溫減法在哪裡都不知道,這項決議不負責任,且製造更多問題。
廖本全說,包括企業、環保團體都應譴責這種不負責任的結論,因為企業無從遵循、環保團體也無從監督。未來在討論核配減量目標時,中龍有可能進行遊說,試圖減低自己的減碳責任。
目前溫室氣體減量法尚在立法院,環保署長沈世宏多次強調,希望能在年底前通過。但目前送進立法院的溫減法沒有減量期程、目標,未來若依此通過,企業如何落實減量承諾將引發爭議。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說,目前各界對溫減法的目標、核配方式,看法還很分歧,如果這樣過了,「那中龍真是賺到了」。如果讓中龍簽一個「未來承諾」,那以後還有什麼案子不會過?
李根政說,中龍連同一期、二期,總計每年會排放一千一百萬噸二氧化碳,此案一過,台灣應沒有缺鋼問題,因此環保署必須否決台塑鋼鐵廠案。
李根政還強調,必須規範中龍生產的鋼鐵不得外銷,「不能讓企業用便宜的水電,把汙染留給台灣人,自己外銷賺大錢。」
沈世宏昨天做出裁示後,當場有環評委員質疑,未來如果經濟部要維護中龍鋼鐵,故意不核給他減量目標,「現在中龍承諾的不都是空談?」
【2008/06/10 聯合報】

 

觀察站》減碳虛擬承諾 賭上環保

環保署長沈世宏昨天要求企業簽署「空白支票」,承諾未來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後,落實減碳目標。沈世宏急於推動減碳值得肯定,但以一個不確定、且充滿假設的未來當成環評通過條件,實屬不宜;若未來無法落實,等於是「無條件放行」。

沈世宏昨天先假設溫室氣體減量法會過、會有減量目標、且會趕在中龍開工前通過。他甚至假設,到時中龍會被合理分配到一個減碳目標,而且會認真減。然而這一切都充滿變數,任誰都無法預測或掌握。

就連他幫中龍估算的十五億減碳成本更是個「假議題」。他先假設經濟部會核給中龍減量目標、中龍無法自己減碳,必須到國外買碳權才能平衡汙染,才出現這個數字。

另外,沈世宏又自創「兩法合一」的監督制。他說要先以「溫室氣體減量法」監督,再以較嚴的「環評法」開罰;但到時如何處理兩法競合關係才是大問題,恐怕面臨訴願時,官方未必站得住腳。

依往例,九成的開發案環評結論都屬「有條件通過」,而所謂的「有條件」,指的是環保署可用比現行法規更嚴的標準去要求企業,並要求企業承諾。環評法視承諾為金,如果違法,輕則罰款、重責停工,造成生命財產損失,業主還可能被判刑。

條件必須是白紙黑字,雙方才得以適從,也就是說,環評結論要求中龍鋼鐵減多少碳、何時減,做出環評結論前就要說清楚、講明白,不容把問題留給「未來」,昨天通過中龍案根本就是打迷糊仗。

如果環保署還是執意用不確定的「未來」做為通過環評的條件,若企業承諾是假,未來監督也是假;倒不如回歸環評法的本質,訂出合理可行,符合現實狀況的條件,才是對企業公平,對環境負責的態度。

【2008/06/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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