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8日 星期四

25年來首次 美提高汽車油耗標準

美國聯邦運輸部27日宣布25年來首次提高全美汽車油耗標準。根據新規定,2011年出廠的小客車每加侖汽油須平均行駛30.2哩 (每公升12公里)。輕卡車須每加侖汽油平均行駛24.1哩 (每公升10公里),包括敞篷卡車(pick-up)、休旅車(SUV)、廂型車(van)。

這項措施是落實國會2007年通過的新燃料效益法的第一步,最終目標是,2020年前把小客車與卡車的燃料效益提高到每加侖汽油平均行駛35哩(每公升14公里)。

聯邦運輸部估計,2011年車型的省油新規定,將能節省約九億加侖燃料 (34億公升),減少一氧化碳廢氣排放830萬公噸,但車廠在設計等各方面的成本將增加14億美元 (台幣472億元)。消費者由於少加一點油,總共能省20億美元。

美國原有的油耗標準,是1970年代依照「企業平均燃料經濟方案」(CAFE)制定。運輸部長萊胡德表示:「這些新標準是我國尋求能源自主,以及使美國家庭獲得更省油車輛的重要步驟。」

針對汽車製造廠生產的不同車型和不同大小的車輛,政府將個別制定燃料效益規定。表現良好超過標準的製造廠,將可獲得積點,將來如有某種車型未達標準,可以用來抵銷。

【2009/03/2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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