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日 星期四

須種樹百萬棵林口電廠擴建案 環評過關

  • 2008-07-03 中國時報 【林倖妃、王莫昀╱台北報導】

 ▲台電林口電廠擴建案環評2日通過,條件是台電須在台北縣種樹100萬棵。(本報資料照片╱陳俊雄攝)

     「馬」上誰受惠?環保署環評委員會昨天以需在台北縣種樹百萬棵為條件,通過台電林口電廠擴建案。台北縣政府當場抨擊,種百萬棵樹至少需地一千公頃,所減二氧化碳卻不及排放量百分之一,且台電從未提出具體計畫和時程,到時可能成為「空頭支票」。

     北縣代表的激烈反應也引起環評委員不滿,指責專案小組審查該案時,縣府同意種樹抵減二氧化碳,果真有心,就應一起把關,而不是出爾反爾,如今才反悔。

     林口電廠擴建案,獲環評審議通過,但條件是須種植百萬棵樹,估計須地一千公頃,這麼多樹要種在那裡?尚無定論,台電發言人杜悅元表示,將會積極與台北縣政府協商落實。

     台電指出,種樹不一定要集中在北縣內的某一區域,將會與北縣相關單位協調,分區分期達成這項承諾。

     環評會之前要求中龍鋼鐵廠承諾減碳十五%,否則需支付十五億元,昨天審查「林口電廠擴建計畫第二、三號機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該案經專案小組五次審查,六月六日建議「有條件通過」,附帶台電所提林口電廠溫室氣體短、中、長期減量措施,應承諾在台北縣植樹至少一百萬棵,並與北縣府協商植樹計畫與時程。

     但審查時,台北縣環保局環評科長鄭惠芬指出,種樹減碳效果根本沒有台電宣稱的好,增建機組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高達一三二六萬噸,但百萬棵樹所抵減不過十三萬噸,連一%都不到。且台電是台北縣營建工程排行前五大惡劣業主之一,缺失多卻從不改善,其做好環保工作的承諾令人難以信服。

     她也說,台電承諾植樹百萬棵,台北縣面積不過兩千平方公里,一公頃種樹一千棵,百萬棵就要一千公頃,「難道要板橋都不要住人,全都拿來種樹?」

     農委會代表說,若台北縣種不完,可以種到桃園縣。環評大會主席環保署長沈世宏也詢問,是否將結論改為「優先種在台北縣?」經過一番爭論,決定遵循專案小組建議。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