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6日 星期三

亞洲開發銀行 成立未來碳基金

  • 2008-07-09 工商時報 【陳穎柔╱綜合外電報導】

     亞洲開發銀行(ADB)有鑑於現行的溫室氣體排放規範架構只適用到2012年底,有礙開發中國家廣推新的清淨能源計畫,於是成立「未來碳基金」,將利用2012年過後所產生的碳權來提供亞太地區清淨能源計畫急用融資。

     現行的溫室氣體排放規範架構係根據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截止日是2012年12月31日,這對交易2012年之後碳權造成阻礙,如此將減低開發中國家發展新的清淨能源計畫及其它氣候變遷計畫的興趣,因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若欠缺長期價格誘因,投資趨勢可能一如往常,會快速回到企業上頭。

     ADB副總裁薛佛普羅伊斯表示,「未來碳基金」提供一個機會讓人從現在就開始對氣候變遷採取長期行動,我們沒有本錢等候,清淨能源計畫急需新的融資來源,好讓這項正在亞洲成形的大型基礎設施獲得較佳設計,此一基礎設施將使今後20到3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得到控制,適當的誘因能帶來更為均衡的低碳排投資

     ADB的「未來碳基金」旨在使清淨能源計畫即便在新的國際協議未敲定之下,也能吸引到新的投資。ADB指出,許多地區、國家和組織已經或是正在研擬自己的溫室氣體排放減量強制或自發性承諾,比如歐盟會員國、澳洲、日本紐西蘭、挪威、美國加州和美國東北部幾個州。

     ADB表示,「未來碳基金」的參與者將包括ADB 67個會員國的公部門與民間部門單位,該基金將是ADB與已經決定現在要有所行動之政府和企業的公私結盟關係,提供第一時間融資給2012年過後仍將繼續產生碳權的ADB所支持之計畫,該基金最初籌資目標為1億美元,若需求充裕,規模可望擴大到2億美元

     薛佛普羅伊斯表示,「未來碳基金」將給予ADB會員國中屬開發中國家者提升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來源使用的誘因,動用可再生能源來源同時能減輕氣候變遷效應和加強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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