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7日 星期四

氣候變遷公約》潔淨機制→富國資助窮國

以下是聯合國氣候變遷基礎公約(UNFCCC)的160多個成員國,五日在曼谷達成協議的要點。

聯合國氣候變遷基礎公約成員國2008年將舉行3次會議,焦點放在6月德國波昂會議,將討論如何提供資金對抗氣候變遷。而預計8月在迦納召開的會議,將討論森林砍伐以及日本提出討論各產業部門效率的爭議計畫。

各國部長與政府代表今年12月將在波蘭集會,舉行高層會談討論談判狀況。

各國代表2009年將加緊談判,舉行最少4次主要會議,總計時間將達8週,高於2008年的六週會期。2009年底必須在哥本哈根針對新的協議達成共識。

各國將討論限制與降低海空運排放有害氣體的方法,可能是在新的全球協議架構內。

京都議定書各方將繼續推動以市場為基礎的二氧化碳交易系統,作為遏制各國溫室氣體排放的方式。

京都議定書各方將繼續研究並強化制度,讓富國能藉由資助開發中世界發展環保科技,作為限制開發中國家排放的方式,這也就是所謂的「潔淨發展機制」。

【2008/04/05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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