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京都議定書 炒紅碳基金

中國時報 2008.04.03 
吳俊陵

     「廢氣黃金」!碳基金成為超人氣火紅金融商品,連呼吸的二氧化碳也能換成白花花的銀子。

     根據二○○五年生效的京都議定書,強制規定各國及歐盟必須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由於己開發國家會面臨嚴厲減碳限制,而新興中國家和中國大陸、印度等開發中國家,則在減碳量上較有彈性保障,因此,國際碳交易基金也由此應運而生。

     透過碳基金先集結眾資,以較低成本和設備、植林或改善能源方式,協助碳排放量大的開發中國家降低二氧化碳生產,再把所降低的排碳額度賣予無法降低碳排放量的己開發國家,以賺取差價,牟取互利。

     目前國際有十多檔碳基金發行,但國內尚未放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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